LG液晶电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
08年6月13日我在上海苏宁电器田林店器购买了两台LG液晶电视,其中一台型号为32LG30R的液晶电视,在使用过程中,经常出现显示指示灯开机时由待机时的红色变为蓝色,但是屏幕无法显示,一开始是开2-3次能开,到最好要开十几次才能开,于是在2010年5月17日,我正式与LG400客服联系,客服提出让我拿遥控器对折电视左下角开或者拔掉插头重启.我试了以后,都不行.又电话400.这次他们给了我一个当地维修电话.电话师傅后,师傅认为应该是电源板坏了要更换,需要上门维修大概4-500元.同时师傅解释说电视机整机(只包含显示屏)保修期为1年,主要部件保修两年,但是电源板不在主要部件保修范围内,所以要我完全自理维修费用。并且更换新的电源板后,只保修1个月.第二天我再次致电400,询问为什么集成电路不是主要部件,这和我知道的国家规定是不符合的.400的客服认为LG是合资企业,所以如果和国家规定不一致,那也是有没有办法的,还是要按照LG的规定来. 另外我上网查了相关事宜,和我一样的投诉比比皆是.其中有一个投诉的情况和我一模一样,所以我相信315应该对处理此类投诉是有经验的.在此我提问:国家三包规定,彩色电视的屏幕、高频头、集成电路均属主要部件,保修期应为三年。我认为LG的这种主要部件(只包含显示屏)保修两年的说法与国家三包政策相违背。我认为LG电视生产厂家将电源板排除在彩色电视的主要部件之外,将保修期自行规定为一年,违反了相关的“三包”规定。电源板肯定是集成电路构成,应保修二年。LG用自行规定的三包条款限定产品的免费保修时间,涉嫌违反国家有关三包规定。 试问如此明显的产品缺陷却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,LG怎么能还振振有词的说自己是大企业,大品牌.我认为LG的产品非常低劣,而且为客户着想的意识极差.我要求LG免费给我更换电源板,并且延长更换后的保修期.成都LG售后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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